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起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对接南北大道,与江肇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往南经蓬江区杜阮镇、鹤山市共和镇、新会区大泽镇、圭峰山风景区、会城街道七堡社区、双水镇、崖门镇,终点接西部沿海高速。路线共长52.7km。全线共设桥梁15125m/16座(不含互通立交主线桥),隧道6490m/5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1处。本项目建设期3年。
二、公示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联 系 人:余工
电话:0750-3535992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40号之二
联 系 人:翁工
电话:0750-8220972
电子邮箱:jmyzhgs@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41号二楼南面
联 系 人:殷工
电话:020-82525291
电子邮箱:YinLu1225@foxmail.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初稿编写: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 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审批。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沿线的居民和团体。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书。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并规范填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示期内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