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中期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江门市政府的部署,江门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现代化水平,在基础设施加快成网、交通支撑大城格局、运输服务提质增效、行业治理改革创新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
“十三五”前三年,通过重大项目带动,以及规划指导计划,各年度交通大会战计划实施进展顺利。截至2018年底,“十三五”期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59.5亿元,按各年实际计划(2016-2018年交通大会战计划450亿元)口径统计,完成102%。“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累计建成36个,开工43个,前期研究(含设计)143个。
原《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其中,县道156公里100%路面铺装,300人以上自然村100%通硬化路,行政村客运班车(公交)通达率达100%,提前实现原《规划》目标。
二、“十三五”后期重点工作
(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互联互通。完善对外通道,积极融入大湾区轨道交通网络,完善融入湾区核心区和对接湾区跨江通道的高速路网。畅通内联网络,构建三区并进布局;形成快速路网主骨架;推进国省干线改造升级;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
(二)全力构建珠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珠西物流枢纽”,建立农村物流三级节点,完善公路客运枢纽布局,打造沿海经济带江海门户。
(三)加强交通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对产业平台的交通支撑。加强全域旅游的公路保障服务。
(四)提升运输管理服务水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出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均等化服务水平。构建集约高效货运物流服务体系。提升行业绿色智慧安全发展能力。
三、规划指标和重大项目调整建议
(一)轨道。原规划“十三五”末轨道里程达到335公里左右。由于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受政策调整及发展环境变化影响无法如期实施,“十三五”末,轨道目标里程调整为205公里左右。
(二)公路。原规划“十三五”末公路里程达到12500公里左右。根据政策环境,普通公路以改扩建、路面改造等提质性任务为主,不增加公路里程;加上对农村公路统计里程的优化调整,公路里程增长进入平缓期。建议“十三五”末公路目标里程调整为9416公里左右。
(三)港航。原规划“十三五”末生产用码头泊位340个。由于扩能升级过程中,部分废旧码头进行了撤并,码头从2015年307个下降到2018年248个。同时,受经济环境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加上用海、用地、环保等政策性的约束趋于严格,码头建设进度较滞后。建议“十三五”末生产用码头泊位目标调整为266个。
(四)邮政。原规划“十三五”行业收入占市GDP达1%以上。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建议目标调整为“行业收入占市GDP达0.8%以上”。
(五)重大项目调整建议。鉴于部分项目受政策、资金等影响或前期工作周期较长,未能如期开工,建议调出“十三五”建设项目序列,并加快推进前期研究工作。部分未列入规划但在“十三五”期开工建设的交通大会战项目,建议新增列入规划。调整后,“十三五”后期江门市安排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约178余项,涉及投资约425亿元。具体项目调整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