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汛期仍未结束,且台风多发,为进一步加强游轮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工作,稳慎推进复航,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游轮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科学合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游客游轮安全。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汛期、台风对船舶航行的影响,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深入开展航线复航评估,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游轮复航各项准备工作,经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并在做好游轮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工作的前提下,稳慎推进游轮复航。要加强与地方应急管理、水利、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汛期和台风期间游轮运营、疫情防控等信息共享,确保运营安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督促游轮运输企业深入落实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要加强游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已复航的游轮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我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实名制规定、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载客率控制要求等,引导游客落实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游轮复航初期的载客率不超过乘客定额50%,复航两周并经评估论证疫情防控措施可行的,载客率可提高至不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