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加快推进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高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道路运输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仍处在安全生产事故高位波动期,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特别是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很大程度影响了企业的运输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考核。开展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举措,也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落到实处。
目前各地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总体进展较为缓慢,考核工作开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尚未实质性开展安全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加快推进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要制定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明确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负责人员,及时完善考核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加快考点建设。要全面摸清本地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底数,在此基础上细化考核安排,合理制定考核计划,及时发布考核信息,积极有序组织开展安全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