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道开通以来
因其顺畅、便捷、快速的特点
受到了广大车主的青睐
成为城市交通大动脉
然而,一些货运从业人员为追逐不法利益
铤而走险从事违法超限运输
江门大道超限行为日益突出
严重危害了道路通行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精准治理,提高治理超限超载执法效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在江门大道设置了8套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覆盖车道21条,实现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执法,对双向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并将违法数据同步回传至监控指挥平台。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共享数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一台号牌为粤J49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大型机械长期行驶于江门大道,被超限称重监控设备抓拍到的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多达23次!
市交通运输局将该车列为重点布控对象,运用科技治超平安“天网”分析整理违法频次、地点等信息,将相关监测数据抄告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鹰眼”缉查布控系统掌握了违法车辆的运行轨迹,精确选点布控。3月18日,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行动,在现场成功查获该车。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3月以来,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依托非现场大数据,联合在江门大道开展治超联合执法行动,共查获涉嫌违法超限车辆11台,现场调查超限线索45条,有效遏制江门大道超限车辆的猖獗势头,保障运输安全。
请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货车车主、司机依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质量进行合法装载,切勿抱侥幸心理超限运输。对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通过电话、短信和邮寄《协助调查通知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协助调查处理。当事人可以前往窗口办理或远程办理,对不配合调查处理的涉嫌超限运输的当事人,将车辆相关信息抄告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处理,并将违法超限当事人信息列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拒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义务,依法催告后仍不执行的,将申请地方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还会对超限超载行为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源头企业)实行“一超四罚”。
一超四罚: (一)对货运车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并注销其营运证。 (二)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三)对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对存在违反规定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等违法行为的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