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府依法办函〔2020〕19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定期开展中心组学法和专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以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组织贯彻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依法行政执法格局,逐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设,以法治建设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一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制定了《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细则》等部门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及时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已出台的6份规范性文件按照涉及营商环境、《民法典》最新规定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提出修订、保留等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三是完善我局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局修订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共计77项。2020年以来,又新制定或者完善修订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28项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依法促进我局履行行政管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坚持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工作。2020年共完成法制审核354宗,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合同采购等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法治监督支持。在编制《江门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2018-2035年)》、《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8-2035)》)和《江门县道网规划(2020-2030年)》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二)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依法解决行政纠纷。2020年我局共办理不服下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15宗,我局坚持认真严谨,从事实、证据、程序、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认真研判,依法作出复议决定。今年我局没有发生作为被申请人和被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工作,我局建立交通运输调解委员会,制定《江门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决程序》和《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法依程序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多种形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
四、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行业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和试点工作具体措施,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共151项,18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开展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3项,优化审批服务15项;行政许可事项完备度100%,质检数据100%通过。一窗受理率、网上可办率、全流程网办率、减跑动、预约办、自助办、就近办等7项指标均达100%、跨域通办率为96.03%,减时间率为92.87%,即办率提升至89.43%。2020年共办理行政许可9439项。同时,探索开展“粤交通(地市版)”系统建设,申报方案建立“省垂业务系统-粤交通-江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通道。
(二)依法加强行业监管。我局以“双随机、一公开”与“互联网+监管”相结合,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制定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结合行业实际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梳理我局监管事项清单主项109项(子项284项),实施清单编制完成100%,清单编制质量100%通过质检。并按要求将新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在12小时内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加强“两站一港口”交通测温点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交通工具、站场常态化防控和跨境货车防控管理,并全力配合市防境外人员输入专班落实入境来江返江人员乘坐专车的调配和接运,指派专人24小时全天候待命,全力保障专班用车,保障接运过程中车辆、人员防控防疫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在运输过程及运输工作中传播扩散。
(二)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建设
我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并做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一是对纳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审核目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审核工作小组依法进行法制审查,2020年共完成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30宗。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示,按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信息。三是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组织专家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105宗,并印发评查情况通报,要求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按时整改。
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我局聚焦重点领域执法行为,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出租车领域专项执法、港航水路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深入治超,持续开展非现场执法。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890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069宗,营造了安全稳定、依法经营的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一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修订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学法计划,紧靠防疫等重点工作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开展集中学法,组织举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培训1期和《民法典》系列讲座3期。局全体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在线学法考试,优秀率97%。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交通运输阵地”普法活动。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队伍,向社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充分运用交通运输阵地,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切入点,通过播报海报视频图片标语、组织志愿者到汽车总站、运输企业等地进行专题普法宣传、开展微信公众号和局官方网站“互联网+法治宣传”等形式,大力提升群众法治认识。
七、存在不足
一是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工作有待加快。因我局执法使用省厅垂直管理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该系统未能连接省“两平台”,目前执法案件仍需要在两套系统中重复录入,有待加快信息系统的融合和数据交互,推进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是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培训有待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需要不断加强和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进一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更好发挥法制审核的把关作用。
(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工作,对各部门案卷进行自查和随机抽查,并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
(三)强化普法学法,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培训。强化《民法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业务培训和现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贯学习,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办案,规范办案,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办案质量与工作水平。
(四)推进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执法工作。明确责任,着力解决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与“两平台”执法监督系统的对接问题,坚决落实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开展执法工作。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