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运 简 报
总第二期
江门市春运办公室编印
E-mail:zorr368@126.com
2009年1月19日
一、市领导作重要批示,要求交通部门未雨绸缪,切实做好春运工作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春运领导小组组长吴紫骊同志十分重视我市春运工作,春运第一天就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春运重点单位进行检查。近日,又在省政府下发的佟星副省长布置全省春运工作的信息专刊中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交通部门要落实佟副省长的4个“必须”的指示精神,未雨绸缪,切实做好我市的春运工作。
市春运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交通局党组书记林飞鸣同志要求全市交通系统认真落实佟副省长、吴副市长的指示,全力以赴,务必高质完成春运的各项任务。
二、市物价、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春运客运票价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我省09年春运运价政策,维护我市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稳定,1月14日、15日,我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专项检查。市物价局价副局长李润明、市交通局副局长谢家骏、市交通局春运办主任方北谊、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局长罗伯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两个工作小组检查了我市新会新车站等10个重点客运站场及客运企业的运价政策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各客运站场基本能按照省规定的新运价公式对在运行的客运线路票价做好重新计算,公示及报备工作,并认真执行琶洲班车不涨价政策。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站场仍允许外省车设点卖票;二是运价报备计算表格格式不统一、个别线路运价计算不准确;三是运价公示方式未够便民。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已经要求有关客运企业限期整改。
三、市交警半小时内截获7辆严重超载大客车
1月16日晚上,在江门市江鹤高速共和收费站“春运执勤点”执勤的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30分钟内,连续截查了7辆严重超载的广西籍大客车,执勤民警通宵进行了转运,保护了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核查,7辆大客车共超载269人,平均超载率为98%。对于车主和驾驶员这种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无视乘客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其作出了严肃处理,并召集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四、外海交通稽查站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章经营行为
春运开始以来,市交通局外海交通稽查站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章经营行为,共查处各类违章53宗,其中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的“蓝牌车”6宗,不按规定线路行驶12宗,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8宗,超载2宗(客运),其他违章25宗,转运卸载旅客32人次。
五、市汽运集团春运实行行车“五确保”
春运期间,江门市汽运集团公司实现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做到五个“确保”:一、确保驾驶员严格按照线路限速规定行驶;二、确保营运车辆严禁夜间22时至第二日早上6时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行驶;三、确保长途班车驾驶员连续驾驶3小时必须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方准连续驾驶;四、确保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五、确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GPS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营运车辆的动态管理,防患于未然。
六、琶洲专线运行正常
根据省交通厅要求,从1月14日开始,我市市区、开平、鹤山有关客运企业已经严格按照要求开行经停琶洲展馆的客运线路,其中江门汽车总站每天开行经停琶洲线路班车21班、新会汽车总站10班、开平汽车总站4班、鹤山汽车总站8班。据查,目前这些线路的运行情况基本正常(经停琶洲后车辆运行时间约增加1小时),各有关客运站运行至广州省站、市站线路的客源较往年变化不大。
七、1月11日至18日旅客发送情况
1月11日至18日,我市公路、水路共发送旅客78.9万人次,同比下降6.17%。其中:公路省际旅客发送2.3万人次,同比下降11.2%;公路省内旅客发送75.4万人次,同比下降5.9%;水路旅客发送11130人次,同比下降12.6%(其中港澳旅客发送4562人次,同比下降43.3%)。
抄送:省春运办、省交通厅春运办、市府办、市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区)交通局、市区交管总站、稽查站,市政府紫骊、志强同志,局安全科、港航科,飞鸣、晓剑、家骏、福洪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