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江门市水务局会同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江门市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工作进行现场复核验收。在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抽查用水设施和设备、查阅相关资料后,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锦江水库在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中全面落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工作,完成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非节水设备器具的更换、水平衡测试等一系列工作。按照《江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以94.5分通过验收。
据悉,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是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完善和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接下来,管理处将继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加强用水管理,继续挖掘节水潜力,努力做到“节源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引导全处干部职工提高水危机意识,倡导“惜水、节水、爱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