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收集在我市机关大院内开展垃圾分类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0日,在本局网站开展征集意见、建议和调查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两类:一是认为,开展垃圾分类,可以净化大院,美化大院,支持此项工作;二是认为,机关大院内产生的垃圾不多,且类型比较单一,没有必要搞垃圾分类。截止2018年1月20日,认为开展垃圾分类可行的31票,认为不可行的6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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