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委本身的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我委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委编制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以上指引操作。本报告内容涵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江门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501926)。
一、概述
(一)坚持多种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向市委办新闻信息科、市府办新闻信息科报送信息,印发江门国资工作、江门国资专报,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市国资委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告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对市国资委网站进行了完善,按照市府办公室、市网信局、市公安局对网站安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市国资委网站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整合重点领域信息,方便市民查阅、监督。建立“学习十九大精神专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栏。
(四)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对市国资委2016年决算信息和2018年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五)落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江门市国资委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并在我委网站公布,其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市国资委承办的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共22件,其中人大建议会办7项,政协提案主办1项,会办14项 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七)未收到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因收费或公开信息引起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二)在市国资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在“江门国资”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信息来源渠道有待继续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四、下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国企信息、人事信息、涉民信息、预决算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三)扩展信息公开来源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江门市国资委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