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委存在3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涉及36项具体问题。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问效,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20年3月31日,对巡察组指出的36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委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迅速全面部署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也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我委党委高度重视,旗帜鲜明地从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19年12月23日上午,召开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大会,专门听取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委党委书记、主任卢国壮代表市国资委党委作表态发言,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强化组织领导。委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卢国壮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李华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0年3月2日,委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国资国企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为深入推进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打牢打实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三)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36个具体表现进行梳理,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问题整改不漏项、措施细化具体可操作、责任明晰落实到岗。
(四)狠抓整改落实。委党委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问题。坚持对各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巡察整改的跟踪督导,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一件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照单全收、挂图作战,真抓真改,应改尽改,以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国资国企发展。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委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廉洁风险防控网持续扎紧织密,进一步推动我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36个具体表现大部分已整改落实到位。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1.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
(1)针对市国资委党委班子建设长期滞后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①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我委多次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市委、市委组织部等反映市国资委党委班子建设情况,争取配强配优党委班子。2017年7月,经市委批准,市国资委党委增加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5名,党委领导架构已健全。目前市国资委党委配备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5名。
②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江门市国资委党委议事目录清单》,明确党委职责和议事决策程序,有效提高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2)针对党委会、党政班子会极少研究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印发了《江门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明确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的具体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细化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量化需经集体决策的单项支出金额,凡属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都先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进一步对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在加强和规范党委会议题收集工作,提高上会效率,规范上会议题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凡是党委会议作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决议,如实记录讨论决策过程,按照“一会议、一记录、一纪要”的标准,经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审核后形成党委会议纪要,并及时做好会议资料归档工作。今年以来每次党委会议议题明确,会议记录都将党委会议研究过程、各党委成员的表态情况、研究结果等内容反映到会议记录中,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有据可查。
2.党委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4)针对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清晰,谋划简政放权力度不够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经营项目审批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委对投融资事项的内部审核流程,拟定了《企业投资项目上会审议前置审核细则》和《企业融资请示上会审议前置审核细则》。二是进一步明晰和规范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拟定了《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三是进一步明晰和规范融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正在拟定《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述规定待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执行。
②人才任用招聘方面:一是重新梳理了市国资委近年来在人才任用招聘方面有关制度,相继印发了《江门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关于市属一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企业选人用人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二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选聘企业管理人员工作机制,增强企业在选聘和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自主权。
③薪酬改革方面:一是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2019〕5号)精神,待省《实施细则》出台后,拟修订我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人工成本监管情况调研的预通知》(江国资管〔2020〕35号),做好市属各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以及企业对薪酬工作意见的调研,为薪酬调研和薪酬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④物业资产租赁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委对资产处置(转让、出租)事项的内部审核流程,拟定了《企业资产处置(转让、出租)请示上会审议前置审核细则》;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将资产租赁审批权下放至市属重点企业,明确市国资委履行国有企业资产租赁工作的监督主体责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履行资产租赁工作的管理和实施主体责任,由市属重点企业制定本部及下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具体实施细则,规范资产租赁决策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针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不多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大力推动市属国企转型升级发展。抓好大湾区建设对接工作,银洲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江门广海湾LNG接收站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按下“快进键”。拓宽国企主业,江门一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邑图书馆改扩建项目等5个代建项目如期推进。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篁庄考场3号地块项目、江礼桥以北片区等5宗市属国企“三旧”改造项目。加强与央企、省企及先进地方国企的对接合作,在推动央企资质平移、房地产合作开发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②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继续推进市碧源污水公司和江门金羚日用电器公司的上市工作,要求企业按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争取2021年年底前上述两家企业上市工作能取得阶段性成效。此外,拟制订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开展全面摸底和调研工作。
③健全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督促市属企业针对债务问题进行风险分析与诊断,会同市审计局、市金融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报送<江门市关于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措施的报告>的请示》(江国资管〔2019〕78号),上报市属企业与四市三区的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具体目标与相关措施,并按照市金融局《关于报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函》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僵尸出清、国有企业65%负债率、金融企业防控等有关工作。
④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2020年1月召开国资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和2019年度专项审计进点会,部署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要求企业每年年中及年底上报内部审计情况。二是统筹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江国资管〔2020〕2号),要求各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与市属企业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与深化数据分析工作,为统筹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奠定工作基础。三是编制《2019年1-12月江门市国资监督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分析国有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盈利结构等指标,为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决策支持。
(6)针对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乏力,众多资产未发挥效益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做好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江国资管〔2020〕32号),摸清闲置国有资产闲置情况,研究制订具体盘活闲置资产计划,并督促企业以公开招租等形式盘活闲置国有企业闲置物业。目前,汽运集团本部大楼正在进行公开招租;江海客运大楼租赁已进入审批阶段;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3、44层将根据市政府要求计划打造成为“江门五邑地区华侨中心”;原市资产管理局名下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综合楼的处置请示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市府办已出具将上述资产无偿划转给我委的通知,正在由我委属下市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下一步将选择合适时机进行转让。
(7)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盘亏严重问题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
2020年1月和2月,分别以党委会、专题会的形式研究清产核资整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清产核资整改难点问题,并印发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国资管〔2020〕10号),对企业资产核销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及工作指引,要求企业对清产核资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目前各市属企业正在对资产进行梳理和汇总。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问题
(8)针对市国资委党委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发展思路不广、拼劲不足、抱残守缺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2017年1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组建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投资平台,成立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布局,推动国资系统创新发展。2019以来,指导市汽运集团聘请专家团队制订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该规划2019年10月通过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通过;指导公用水务公司启动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与管控体系,构建科学高效的集团化管理模式;正在着手研究市属国企“十四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中大咨询公司进行了对接,中大咨询公司已初步提供了《项目实施方案》供我委参考。
②推动市属国企与新会区国资局共同出资组建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控股公司支撑银湖湾滨海新区建设,推动滨江建设公司下属广海湾LNG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争取总投入超百亿的广海湾LNG接收站成功落地,推动交建集团投资建设的总投入超百亿的银洲湖高速公路项目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推动交建集团投资建设的总投入约40亿的江鹤高速改扩建项目完成立项等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国企发展创新驱动、市场化经营转变、发展壮大等工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9)针对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成效差问题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①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2019年11月召开了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方案,增加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市中级法院采取打包方式选择破产管理人,确保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②市国资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有关企业董事长及分管领导会议,建立以企业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僵尸企业”出清工作责任制体系,并对未出清的“僵尸企业”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推动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
③已向市财政争取了“僵尸企业”出清经费支持,目前累计完成出清户数占“僵尸企业”总户数的40%”。
(10)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督办任务和工作清单有差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已将市委、市政府2020年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企业,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和7家一级企业绩效考核范围。实行挂图督办,每月汇总任务工作进度,定期召开重点任务督办会议,不定期抽查重点工作任务办理情况,各项重点督办任务正在有序、有力推进。
(11)针对国有资产证券化没有突破问题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①着力协调解决影响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上市的瓶颈问题,配合市城管局积极开展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授予工作,江门市文昌沙等7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审批。正在根据2020年1月15日市政府副秘书长莫劲锋同志召开会议研究审定上述实施方案的精神开展相关工作。
②根据市汽运集团经济效益下滑,上市条件改变等实际,暂缓市汽运集团股改上市工作,相关情况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同时,指导市汽运集团聘请专家团队编制中、远期发展规划。我委将督促市汽运集团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推动市汽运集团转型升级。
③针对市金羚日用电器有限公司上市问题,在解决了公司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和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以及推进企业与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合作的基础上,正在研究江门金羚日用电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并将进一步完善该公司治理机制,深入公司调研和探讨企业发展方向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措施,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推动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4.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2)针对市国资委党委对党建责任压得不紧不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抓严抓实党建工作主责主业,制定了2020年党委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计划,分别于1月13日、2月5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国企党建和机关党建工作,党委书记卢国壮对国企党建、机关党建分别进行了部署。
②修订完善《江门市市属一级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考核要素和分值标准,部署落实2019年党建考核督查工作,压紧压实党建责任。1月13日下午召开市属一级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13)针对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松懈,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把关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委党委书记、主任卢国壮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已先后组织召开3个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通过听取汇报、开展日常检查等方式,压实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②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切实规范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严格依规定依程序落实党组织书记、委员等候选人选拔工作,加强党组织书记及委员等候选人的政审工作,并坚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公告。同时,在换届选举和补选委员工作中严格执行委员20%差额的制度。
③2020年3月19日,市国资委党委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一级企业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5.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
(14)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不正常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机关各党支部实现科室长与支部负责人“一肩挑”,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党支部书记抓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委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得到规范化的贯彻落实。
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机关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和“红色指数”评估标准考核工作,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每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资料收集等工作,对机关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业务指导,征订《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工作怎么做》书籍发放到各党支部,不断提高各支部委员的业务水平。
(15)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不规范,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不定期检查或每年至少抽查一次,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②市国资委党委和一级企业党委已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基层书记述职工作,将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
③正在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待新冠肺炎疫情好转后,将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
(16)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根据《江门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接收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并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如实记录讨论过程和表决情况,做到程序规范、内容详实、有据可查。
②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资料、环节的监督审查以及发展党员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每个环节工作完成后,及时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资料,便于上级党委实时监督指导。
③为各党支部订购下发《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工作怎么做》《基层党组织书记案例选编(国企版)等书籍,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17)针对党费管理不合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对2019年市国资委党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详细统计了资金支出情况,并拟订了市国资委党委2020年党费使用计划,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②严格使用党费。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目前已开支党费主要用于在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党员及困难国有企业,为市属一级企业党委、国资委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划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已督促金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对2016年春节困难党员职工慰问经费事项进行整改,于2020年春节落实了困难党员职工慰问工作,将困难党员职工慰问经费发放到位,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作他用。
6.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18)针对干部队伍老龄化、青黄不接现象突出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健全干部培训、培养长效教育机制。按照分类分级培训原则,细化教育培训内容,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国企高管、基层党支部书记以及后备人才进行党性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近年以来,共委托高校举办专题培训班9期,参训人员达500多人次。
②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按照“能入能出,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了市属企业后备人才库,实行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为企业领导班子梯队培养储备干部。目前在库人员共146人。加强对后备人才的政治历练、实践磨炼,实施国企后备人才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制度。近年以来,共从企业选派22名优秀人才到委机关挂职或跟班学习。
③探索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平台公司借助央企的资质平移成立江门公司、引进博士后到企业挂任职、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与高等院校特别是行业密切相关的院校对接,定向招收专业性人才等模式,吸引紧缺优才加盟,着力推动国企的发展。目前,成功引进1名博士后到企业任职,年内市属国企新招聘各类专业人才250名,其中研究生4名,大学本科148名,大专98名。
④强化激励和考核工作。全面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结合国资实际申请使用职级职数,科学配备领导干部和职级干部,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2019年6月至今,共晋升一级主任科员5名,四级主任科员2名。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方式,通过绩效考核,实现奖优罚劣,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奋发作为。
⑤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班子建设。通过调研、报告、座谈、沟通意见等形式,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市属重点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存在问题,加快推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和落实。2018年调整管理权限以来,我委配合市委组织部提拔市管企业领导人员2名,2019年4月顺利完成4家市属重点企业换届选举工作。
(19)针对人才流失严重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励市属重点企业领导人员以新气象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积极投身到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火热实践中去。
②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加强企业人才梯队建设,引导企业有针对地把重点培养对象放到重要岗位,承担重点项目,适当施压,促其成长。如在承接银洲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江鹤高速改扩建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大胆启用、善用优秀年轻人才,为后备人才培养和干部储备工作奠定基础。
③健全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拟定了《江门市市属企业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送审稿)报送市委组织部研究审定。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健全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衔接的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机制,引导人才着眼个人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④引导和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加人才对企业的认同和归属感,做到政治上爱护,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力求为人才安心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0)针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储备匮乏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探索人才双向调任机制,吸引国家机关中有专业知识、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和创新型管理人才到企业任职,打破机关公务员与企业干部双向调任的条件限制。2016年以来,已有2名机关干部到企业任职;2019年12月,根据金羚集团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意向性人选。
②探索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市场化选聘外派监事为试点工作,委托五邑人力资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成功招聘外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2名派驻市属企业任职。指导金控公司开展市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总经理试点工作,为市属国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奠定了工作基础。
③以市委组织部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工作为契机,优化改善市属企业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2017年以来配合市政府共引进3名博(硕)士到市属企业试任企业领导人员,目前成功留住1名博士后在企业正式任职。2020年计划引进5名博(硕)士到市属企业任职。
(21)针对干部交流轮岗未形成制度化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结合江门市属国企实际,草拟了《江门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送审稿)》,并于2019年5月报送市委组织部研究审批,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条件和情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轮岗交流制度。
②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印发《关于市属一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聘任工作指导意见》,促进企业年轻后备人才的轮岗交流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借助央企、省企专业人才优势,与中国中铁、中国移动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具有交通设施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一级资质的合资公司和江门数字公司,促进企业人才交流和发展。
③2020年3月6日,我委召开了市属国资系统党建工作会议,部署7家市属一级企业及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存在问题,着力建立健全轮岗交流制度,对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班子副职领导人员应当交流但暂不具备交流条件的,应先进行转岗或者调整工作分工。经自查及整改,共对39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22)针对存在“近亲繁殖”现象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员工招录和管理制度。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于2018年8月、2019年5月在国资系统内开展了两次任职回避大排查, 2020年3月6日,我委又就巡察反馈“近亲繁殖”问题,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市属7家一级企业及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针对”近亲繁殖”问题,在行业、本单位开展任职回避专项整治,经整改,江门公用水务公司和市广悦电化公司分别对自己分管部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亲属进行了岗位调整。
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年度公务员信息采集等工作,全面掌握机关干部及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亲属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及市属重点企业领导人员亲属任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资产营运机构用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洁风险防控不严的整改情况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3)针对市国资委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印发《江门市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市国资委党委工作总体布局。2020年1月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市国资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下一步,将召开2020年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工作。
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2020年1月13日,召开一级企业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述廉工作会议,听取市属重点企业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打分,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4)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欠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二、三级企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盲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机制,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班子成员要每季度到企业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其中到二、三级企业督查不少于2次,并按要求填报《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记录表》,同时纳入两个责任平台责任清单任务,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意识和执行力。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的党风廉政督查任务。
③配合市纪委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管企业纪委书记推荐人选方案》积极物色人选,配强配优市管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④督促和指导被巡察的两家市管企业纪委抓好有关四风问题的整改,针对有关滥发津补贴问题多次进行沟通,两次约谈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要求企业对有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后作专题报告。
(25)针对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本运营等领域廉洁风险点研判甚少,缺乏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完善了《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修订了《江门市国资委党委议事目录清单》,明确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本运营等领域廉洁风险点作为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的分析研判重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规范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②建立上会审议前置审核制度。制定了《江门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融资请示上会审议前置审核细则》《江门市国资委关于企业资产处置(转让、出租)请示上会审议前置审核细则》《江门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抵押(担保)请示上会审议前置审核细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对投融资、资产处置和抵押担保等事项的上会研究和内部审核流程。
(26)针对对市属重点企业党委会、董事会、司务会等职责界定不清晰,指导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问题、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不突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①加强企业党委会建设。一是召开了市属国资系统党委副书记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深化对基层组织决策重大经营事项的认识。二是将市国资委党委制定的《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下发至基层企业党委,为企业党委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提供参考。三是将组织开展一级企业党委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对各企业党委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检促建。
②推进市属重点企业董事会建设。要求各市属重点企业将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国资委备案,正在指导托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和对各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同时,探索制订外部董事试点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范重大风险发挥作用。
8.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27)针对企业纪委“三转”不到位,市属7家重点企业纪委书记身兼数职,难以聚焦主业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积极配合市纪委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与市纪委的沟通和联系,根据《市管企业纪委书记推荐人选方案》的要求,推荐市管企业专职纪委书记人选,逐步配齐配强7家市属一级企业纪委专职人员,确保企业纪委聚焦主业。
(28)针对执纪问责不力,对违纪案件没有开展警示教育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2019年12月5 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卢国壮向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对2016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股票内幕交易、瞒报漏报个人事项的5宗共6人违纪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
②督促下属企业加强开展警示教育,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涉及瞒报个人事项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
③对江门金叶公司一名副经理涉嫌伪造学历问题的案件。3月13日,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20日,国资委纪委在系统内发出书面通报,并要求各单位开展 “以案示警”的警示教育。
(29)针对督促问题整改工作滞后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立行立改,正在整理近三年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督促各相关企业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市广悦电化、城镇联社和公汽公司等企业已上报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②建章立制,今后凡开展审计并发现问题的,均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及时向我委报送整改报告以备案核查。
9.国有资产监管缺位问题。
(30)针对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要求,督促市属企业及时做好资产入账工作。2020年1月印发《关于做好未及时入账资产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江国资管〔2020〕4号),各市属企业正在按要求对未及时入账资产情况开展自查和整改。
②2020年2月,市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产核资整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市属企业清产核资整改难点问题;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国资管〔2020〕10号),各市属企业正在按要求清产核资整改工作,梳理分析资产未入账原因,为下一步分类做好账务处理作准备。
(31)针对资产经营效益差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想方设法寻找租户,将闲置物业整体出租,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将江海三路段141#、143#其中17项物业以整体出租方式出租给江海区城管局属下单位,提高资产经营效益。2020年1月13日已将《关于江海三路段141#、143#商品房拟协议出租的函》(江国资管函[2020]2号)报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同意后办理租赁手续。
②加强与代管资产的企业联系,积极组织企业研究制定盘活闲置物业的工作方案。
(32)针对上缴资产租赁收入不及时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资产出租工作规程〉的通知》(江行事资管〔2019〕10号),进一步完善资产租赁管理,明确资产租赁收益的上缴期限,从2019年起,已在每一个月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扣减相关税费后,将上月的租金收入上缴时财政。
(33)针对资产租赁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完善资产租赁管理,已指定专人负责租金收缴工作,定期核对代管物业租金的应收、实收及欠收情况,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②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属下市纸箱厂对原来的租赁程序进行了自查,整改情况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国资委和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自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市纸箱厂对相关物业租赁事项严格按照《江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执行。同时,该公司加强对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逐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34)针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修订委机关财务制度,明确因公出行的公务人员购买公务机票,应当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或具有公务机票代售资质的单位购票。
②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行〔2015〕113号)精神,要求因公出行的公务人员购买公务机票时,应当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或具有公务机票代售资质的单位购票
③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机票报销的合规性。
(35)针对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属下6家企业涉嫌公款吃喝问题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从源头上杜绝企业出现业务招待不规范的问题,已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属下企业在2月中旬完成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建立或健全工作并严格执行制度。
②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对属下企业2013—2018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了有关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等依据,业务招待费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开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及扩大接待范围,并按规定取得合规报账票据。
③已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深入摸排,明确性质,明确责任,形成了阶段性自查整改情况专题报告上报市国资委和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36)针对财务处理不规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系统内部往来混乱问题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
①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属下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把近三年未处理的应收应付款进行梳理和自查,共有12项,已逐条进行了整改。
②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属下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2016年至2018年划转市工艺美术协会经费补充完善了相关依据。该公司在2018年采用了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相关费用,2019年已彻底取消相关费用支付。
③已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对属下市自行车公司确认坏账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加强了工作人员对有关资产管理政策的学习,全面理解上级资产管理政策规定,要求企业处置重大资产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进一步做好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④已督促市二轻幼儿园加强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工作制度,并与市二轻咨询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制定分期还款计划。
⑤已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对系统内部往来账款混乱问题,已形成阶段性自查整改情况专题报告上报市国资委和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三、下一步工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国资委党委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的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彻底,务求取得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的同时,又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国资国企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国资国企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努力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市国资委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以新作为新担当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江门打造成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积极的国资国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3501748;邮政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 ,邮政编码: 529000;电子邮箱:gzw3501748@126.com。
江门市国资委党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