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398892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科(收)
邮 编:529000
电子邮箱:jmszsjzdjdk@jiangmen.gov.cn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1.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3项(含子项共38项),并已全部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
2.所有事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3.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和办结数量共35宗,全部已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
1.本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进行行政许可受理、审批。
2.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许可条件规范进行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正、规范、有效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3.及时新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缩短办结时限,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服务要求,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公开办事指南,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不断更新、完善审批信息。一方面,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设定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另一方面,通过信用江门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集中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有关工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办法》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依照行政许可开展的活动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2019年实施25次行政检查;对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活动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对单位内部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2019年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未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
2019年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且所有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的预期效果,审批效率高,便利快捷,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没有收到投诉举报情况。全年共办理35宗行政许可业务,且所有事项均在网上全流程办结,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办结,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上级部门尚未出台涉及调整实施委托事项的工作指导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建议上级部门参照前批省级无线电管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工作,尽快针对新委托的行使行政事权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
(二)建议上级部门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