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4年江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4〕3号),引导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提升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结合《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4〕7号)申报入库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2024年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市属国有公司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江门公司)组织实施。由数字江门公司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产业集群试点等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数字江门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江门市15条产业链制造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其中符合江门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细分行业(五金及不锈钢制品、摩托车及零配件、造纸及纸制品、新一代电子信息、小家电)的优先支持。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全要素数据采集与集成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能力。具体支持方向如下:
(一)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方向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构建全新数字化、决策、执行智能制造体系,从而实现企业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
方向二: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支持工业互联网供应商针对特定行业产业集群、产业链的需求,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可集成的应用服务,促进产业集群整体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企业降本增效提质降耗等。
(二)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建立产业资源池,解决需求侧、供给侧的问题,同时培育技术、产品、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产业集群试点:重点围绕江门市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支持集群内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整体数字化转型升级,以区域整合产业、以行业聚合应用,从产业集群全链维度分析产业转型趋势和技术升级路线,找准应用场景和切入点,优化形成“小而精”的行业级数字化解决方案,对产业集群内企业进行实施,提升集群内企业的业务价值。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成立时间满1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三)近三年内企业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四)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扶持标准
(一)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该企业标杆示范项目总投入金额(包含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服务、应用软件,以及必要的研发和设备投入,以相关发票金额为准)的50%,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二)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企业该项目总投入金额的80%,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60万元。
(三)产业集群试点:每个产业集群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产业集群内的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企业该项目总投入金额的80%,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组织企业积极申报。请申报单位参照申报指南于2024年11月17日前进行项目申报。
(二)鼓励各县(市、区)、各镇街政府对入选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根据现有扶持政策给予奖励或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同时申报江门市“政银保”数字化贴息政策。
(三)请数字江门公司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项目管理和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件:1.2024年江门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24年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3.2024年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3081185;黄先生,327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