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到辖区内企业应知尽知,并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申报企业请于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于10月11日前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申报企业同步于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电子版,会同发展改革局按要求开展初核,并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电子版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工业互联网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2.通知有关附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永结,0750-3279722;江门市发展改革局梁依倩,0750-3276622;广东省集成电路协会蒋振韬,1364231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