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提质增效,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4〕5号),现就组织实施2025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门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等)。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项目申报公示期满)被“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示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和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发生重大环保、质量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5%予以事后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其他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具体奖补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项目新设备购置总额等因素确定。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和申报指导。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本地申报通知或指南,积极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同时,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准确把政策要点转达到企业,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企业应报尽报。
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企业按照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并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二)严格项目评审入库。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一要压实和规范专家、第三方机构评审职责,严格组织项目完工评价、现场核查和入库评审等工作。二要利用信息化手段综合研判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防止资金项目可能存在的申报骗补等风险。三要加强项目效益指标等后续管理,跟踪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按时报送项目入库情况及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经本部门集体研究审议及公示后,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附可编辑版)正式报送我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确定版及项目评审资料(包括专家抽取记录、专家评分表、现场核查记录等)刻录光盘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四)其他要求。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2.2025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2025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陈熙,联系电话:0750-327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