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有四项新要求请各单位注意:一是由地市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工作;二是非直通车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得分需达到70分以上才能认定;三是将特色化指标中的“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明确的战略性产业集群”调整为“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四是在特色化指标中增加“G.拥有国家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加5分,拥有省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加3分,拥有市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加2分,向国家级人才项目推荐人选的企业加1分”的评分项。
根据《通知》最新调整的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后续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订最佳的策略,提前摸查掌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符合直通车条件的企业,提前介入,做好辅导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能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林社锡,联系电话:327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