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发动相关企业按要求做好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可申报单位包括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的企事业单位,锂离子电池包括单体电池(电芯)、电池组(含电池模组和系统)。申报单位根据实际从事的产业链领域填写。
二、申报工作要求
发动上述相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第14号公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要求进行自愿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12日前收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局(电子信息和工业互联网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黄培坚;联系电话:327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