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要求,现就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以下简称“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并做好政策宣贯
为加快项目申报和评审流程,请你们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对待项目评审遴选,加强项目初审监督,做实做细项目库,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及时按规定组织做好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要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按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建设内容等方面及时投资建设。严格按时做好测算项目台账上报等相关工作。
本次申报包括2025年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测算项目单位为制造业企业,其主营业务须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且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申报2025年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的测算项目必须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6亿元且“十四五”期间完成总投资额须10亿元以上。请你们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与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对接,“一对一”把政策要点传达到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指导企业加紧编制申报材料
按照省通知要求,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相关材料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将不安排预算。请将申报制造业投资奖励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工作指引(见附件2)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按规定做好项目初审,严格掌握条件,加强审核把关,核实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规模等信息和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防止通过打包拼凑项目、以非制造业项目申报等方式弄虚作假申报骗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县(市、区)的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支持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同时将测算和支持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及光盘(盖章扫描版)一并报送。
三、加强项目后续跟踪和投资监测工作
按照《实施细则》,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需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完成投资的纳入台账管理的测算项目所获取的投资奖励资金,省财政予以清算收回。请加强对测算项目的跟踪服务,按规定报送项目台账,推动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定投资计划。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或中途无法实施的测算项目,需及时上报情况并提出资金处置方案,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清算收回奖励资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
(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
2.江门市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工作指引
3.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汇总表
4.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
5.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汇总表
6.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7.其他附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瞿川,电话:3279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