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便函〔2023〕209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按照《通知》所明确的申报条件,积极发动本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做好申报材料初审、企业信用核查等工作(必要时还应开展现场核查),并汇总填报本县(市、区)《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
三、请于2023年8月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推荐文件及《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并同时寄送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3份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2.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7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林露诗,联系电话:3279716;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廖艳媚,联系电话:35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