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鹤山市、开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57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江工信材料〔2021〕2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便函〔2022〕393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本批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1538万元,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本批项目计划中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5日
(联系人:黄坚华,电话:3279717)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