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
粤工企防疫函〔20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业各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方案和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专班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
广东省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新冠病毒感染
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指导企业和工业园区(省产业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稳妥有序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方案和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压实企业和工业园区主体责任
1 .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流行期间应对措施。
2 .工业园区内的场站码头、市场商超、餐饮、住宿、教育、医疗等重点场所按照相关行业管理要求实施场所分类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3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和药物储备,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要按照员工数量和检测需求,储备适量的抗原检测试剂、药物等防疫物资。
二 强化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4 .完善员工分类登记造册管理,对在职员工要做好工作部门/班组、居住场所的信息登记管理,要将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人员视同在职员工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鼓励运用粤省事 APP 企业团体码等数字化方式进行管理。
5 .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单位,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6 .充分利用电子屏、展板、橱窗、内部邮件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 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7 .加强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处办公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场所等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8 .加强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会议场所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9 .加强密闭、半密闭空间防疫管理,建立以部门/科室/工厂班组为小班组管理的防疫单元。
四 强化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0 .保持办公室、食堂、卫生间清洁卫生,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及通风,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办公楼层、住宿楼层、食堂等公共区域与设施进行消毒。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在疫情流行期间,提倡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11 .改善员工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
12 .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配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医疗服务。
13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对于感染员工产生的垃圾要安排固定地点集中收集,并联系属地社区采取科学收运管理。
五 强化员工个人防护
14 .强化员工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严重期间减少聚集,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15 .推动疫苗接种工作,对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均需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对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查漏补种。
六 强化疫情流行期间紧急防控处置和信息报送
16 .企业和工业园区要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员工轮岗备岗制度,疫情流行严重时,原则上员工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尽量实行小班组管理,减少人员交叉和聚集,避免同一时间出现大范围感染,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加强工作环境通风和清洁消毒。
17 . 疫情流行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与属地社区、卫生健康和疾控等部门的“点对点”信息报送机制并主动寻求其指导,提升疫情紧急防控处置能力水平。
七 强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统筹
18 .要充分利用好“粤商通”APP(下载网址https://yst.gdzwfw.gov.cn/),及时接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信息,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依托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及时反映生产经营困难和问题。
19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下,要用好用足《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纾困惠企政策,稳定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国家和省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的,从其要求。
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重点场所(区域)
疫情防控指引
备注:供各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疫情防控参考使用,可制作张贴在门口、宣传栏等显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