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供财函﹝2018﹞124号
市社各领导、各科室:
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江府依法办函﹝2017﹞167号)要求,现将我社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本年度我社无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请财务审计科、综合业务科分别牵头,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文件要求,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性要求,按时做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和江门市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体系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的申报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