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江供财〔2020〕16号
(公开方式由“不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江门市供销社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江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2019〕26号)精神,现将申报2020年江门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由供销社领办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经营等社有企业,由供销社领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供销社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各类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计独立核算,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资金支持范围
(一)供销社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城乡生活经营服务平台、农村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型平台、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型平台等建设项目。
(二)供销社农技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包括庄稼医院、测土配方中心、统防统治、植物保护、农机耕作、收储加工等场所的建设项目。
(三)供销社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的物流基地、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
(四)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社区回收网点、区域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的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
(五)供销社主管的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基地建设、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的农副产品、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创建放心农资示范店、举办“放心农资、农技信息、电商服务”三下乡活动、消费扶贫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六)供销社电商平台及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七)供销社组织的有关素质教育、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等培训,资料印刷,宣传推介等项目。
(八)经市政府批准的与促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工作相关的其他项目。
三、支持方式
2020年江门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对市本级直属企业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具体是:
1.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安排25万元;
2.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安排15万;
3.消费扶贫项目5万元;
4.供销社组织的有关素质教育、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等培训,资料印刷,宣传推介等项目安排10万元;
5.农资农技下乡项目5万元。
四、申报流程
江门市供销社直属有关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申报项目,然后由江门市供销社对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审核无误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市供销社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市供销社下达项目计划。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向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申请专项资金的请示;
2.《江门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申报单位相关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企业征信证明等证照复印件;
5.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书;
7.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决议、自筹资金承诺书等)。
上述申报的文字材料,经江门市供销社审核无误后,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江门市供销社。电子文档统一制作成光盘,一式两份上报,光盘须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
六、申报时间
江门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材料须于4月20日前上报江门市供销社,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市供销社财务审计科 杨志呈 3189150
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 黄文植 3183034
(公开方式由“不公开”转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