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供销社、江门市供销社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2021年江门市级供销惠农服务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2019〕26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1-8月份江门市级供销惠农服务专项资金支出情况通报如下:
一、支出情况
2021 年江门市级供销惠农服务专项资金614万元,截至 8 月,全市完成支出369万元,支出进度为60.10%。其中,2021 年市级“助农服务”专项资金304万元,截至 8 月,全市完成支出174万元,支出进度为57.24%(详见附件1);2021 年市级“冷链物流”专项资金310万元,截至 8 月,全市完成支出195万元,支出进度62.90%(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各市(区)供销社、市直有关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加快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支出。
附件:1.江门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市级“助农服务”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截至8月).xlsx
2.江门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市级“冷链物流”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截至8月).xlsx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