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供党〔2019〕10号
江门市社直属各企业,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现将调整后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林基
副组长:冯涛、莫松声、陈学雄、苏国明、屈伟明
成 员:冯绍颖、曾国强、徐宇敏、郭惠兰、黄文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供销社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市社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结合供销社发展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市社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冯涛,成员:徐宇敏、谢韶英,办公室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宣传报道、监督检查、会议组织、信访举报、信访案件核查、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