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公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公路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门市公路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公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电话:0750-3480027)。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公路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组织编印了《江门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和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通过采取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途径等有效举措,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精神和市府办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设立专栏,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信用江门网”及时公布可公开信用信息。
(三)落实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6〕104号)要求,逐项对照考核指标,对我局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网站监测系统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对照监测报告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网站管理,优化栏目建设,做好信息更新,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评检查,自觉接受公开权利人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公开权利人可就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公路局监察科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江门公路》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据统计,2016年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0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47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203条、《江门公路》报发布信息164条、政务微博“江门公路”(新浪)发布信息70条、微信公众号“江门公路”发布信息76条。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信用信息、政策法规等。为社会公众对我市公路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从方便公众使用出发,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服务功能。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公路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组织编印了《江门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和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通过采取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途径等有效举措,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精神和市府办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设立专栏,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信用江门网”及时公布可公开信用信息。
(三)落实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6〕104号)要求,逐项对照考核指标,对我局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网站监测系统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对照监测报告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网站管理,优化栏目建设,做好信息更新,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评检查,自觉接受公开权利人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公开权利人可就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公路局监察科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江门公路》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据统计,2016年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0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47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203条、《江门公路》报发布信息164条、政务微博“江门公路”(新浪)发布信息70条、微信公众号“江门公路”发布信息76条。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信用信息、政策法规等。为社会公众对我市公路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从方便公众使用出发,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服务功能。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