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了《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本《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glj/index.html)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方式
本机关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glj/index.html)、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微博(新浪)、微信公众号、电子信息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具体方式有三种: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申请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使用江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jiangmen.gov.cn/department/toDepartIndex)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40号)制定的标准执行,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 邮政编码:529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3992887 传真:0750-3211991
电子信箱:jmsglj1984@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