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液压工作站、夯实机等设备采购。
(二)预算采购金额:
1.液压工作站、夯实机、绿篱机、推式剪草机、背式剪草机、手提式吹风机:12.91万元;
(以上费用包含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三)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设备用于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等,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型号将配套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并提交相关说明、质检资料等。采购人采购的设备规格见下表:
(二)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签订供应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三)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对应设备(商品)品目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供应商所投设备报价,为固定价,含税、含运输费、含装卸费,其他配件须配套齐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关设备销售许可资质。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需出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
(二)报名文件按照附件2的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询价函(附件1)、服务承诺等,所有报名文件需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液压工作站、夯实机等设备采购询价函
(三)提交地点: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生产部。
五、供应商的确定
1.采购方将参照附件2评分标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进行选取。
附件2:液压工作站、夯实机等设备采购评分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127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