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对2024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配送地址:
1.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桃源镇建设西路12号);
2.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公路大院(沙坪街道人民西路1号)。
(三)配送时间: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 每日8:00-8:30。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公路大院 每日7:00-7:30。
(四)配送品种:鲜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
(五)项目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评分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1家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结算。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鹤山市有固定的配送场所、服务网点;
(二)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下单后将食材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食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7日17:0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递交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一楼综合部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地址: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桃源镇建设西路12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50-8211221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