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为本单位车辆(货车、特种车辆)提供保险相关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47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四、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
(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转包。
六、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服务需求:
详见附件1。
七、报价形式
保险费优惠系数。(保险费优惠系数是指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复的车险费率、条款为基准计算出来的车辆保险费的基础上,所给予的保险费的优惠系数,承保车辆均享受本优惠系数,否则为无效报价。实缴保费=基准保费×保险费优惠系数。)
八、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或邮寄。
(二)提交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至2024年7月4日17:0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机构介绍、报价(保险费优惠系数)、人员社保(提供近2个月社保流水)、服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骑缝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四)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基背村五斗村民小组高田围(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综合部)。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将根据《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评分标准》(附件2)选取一名中标供应商。
十、履约条款
(一)购销双方需在中选公告公示期完结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如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拒签订购销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平台等平台,并且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其他采购业务。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0—6416283。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