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台山公路局端芬养护中心关于江门台山市普通省道S275、S276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平安村口、一清一灯一带、机非隔离专项整治二期工程)。
(二)采购总价估算金额:30万元(以上费用包含税费、运输费及卸货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三)采购人:江门市台山公路局端芬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要
(一)本项目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型号将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并提交相关报告资料。采购材料(商品)品目、型号、规格及要求见下表:
(二)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签订供应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三)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为固定合同单价。
2.供货期内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时,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合同单价;供货期内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合同单价。
3.供应商所投材料报价为最终价,含运输费及卸货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关材料销售许可资质。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实体原材料和地点
(一)2023年12月15日15:00前(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报价(上述表中标线材料的含税单价)、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证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提供适量施划标线的实体原材料,即:涂料、玻璃珠、标线下涂料(底油)等方便现场开标时进行质量比选(须知:材料比选后不返还)。
(四)地点:江门市台山公路局端芬养护中心汶村养护站(汶村镇双龙路5-1号)。
五、供应商确定
采购方将根据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和各供应商提供的实体原材料进行比选。原则上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但如果该供应商提供的实体原材料质量较差者,采购单位有权调整中选的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750-5719799
特此公告。
江门市台山公路局端芬养护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