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G325线K79+240~K79+600水浸路段整治顶管工程
(二)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二、采购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 G325 线鹤城圣宝汽车基地水浸路段,桩号段落为 K79+200~ K79+300。涵洞选径为 1-1.5m 钢筋混凝土管,采用顶管法施工工艺横穿国道 G325,出口接现状排水冲沟。混凝土管内径 1500mm,壁厚180mm,外径1850mm,单节长2000mm,套管穿越公路净埋深4.50m。按现场情况布置单根长度40m。本项目除需增设横向排水管外,在涵洞进口设置跌水井(沉砂池),出口设置急流槽,涵洞施工完毕后,需修复涵位处前后的排水边沟、护坡等设施。工程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二)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完成施工结算及竣工图编制。具体施工内容详见《G325 线 K79+240~K79+600 鹤城圣宝汽车基地水浸路段整治》(附件1)。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以国家或部颁质量标准及公告的《G325 线 K79+240~K79+600 鹤城圣宝汽车基地水浸路段整治施工图》(附件1)为准。
2.原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必须提供该批次原材料品牌、合格证明、送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
(四)合同价格
1.本项目采购价格为对应子目固定合同单价,合同清单详见G325线K79+240~K79+600鹤城圣宝汽车基地水浸路段整治工程量清单(附件2)。
2.投价包括对应子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设备费、原材料费、税费。
3.最髙投标限价为40万元(含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相应行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不属于回避单位。
(二)业绩
近五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
(三)信用
1.供应商不处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2.供应商不处于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截止时间和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收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1270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信用:供应商不处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证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
6.报价:报价文件(即附件2:报价表)。
7.施工方案文件。
8.拟建项目机构介绍。
9.上述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附授权函)签名。
(五)供应商所提交文件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A4纸打印,超过A4纸版面的应折叠成A4纸版面,并装订成册,施工组织设计需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应在文件封面上注明,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候选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组建采购评选小组,并根据《G325线K79+240~K79+600段水浸路段整治顶管工程采购评分标准》(附件3)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供应商候选人,按既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第一顺位供应商为采购候选人,若第一顺位供应商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的或自动放弃采购资格的,则确定第二顺位为采购供应商,以此类推确定最终采购供应商。
六、施工合同签订
1.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
2.最终供应商须在通过公示并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如拒签订施工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平台等平台,并且失信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其他采购业务。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127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