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截至2023年6月20日17:00止,采购项目只有一家供应商提交了投标文件,达不到我单位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失败。现向社会第二次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三)采购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四)预算金额:约3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有承接及管理汽车维修保养服务相关业务的经历,且从事汽车维修保养服务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并且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维修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一式三份递交到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13楼)。原报名参加的单位,如报送资料无更改,视作参加第二次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树培,联系电话:0750—399280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