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采购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保障公务出行。
(三)采购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四)预算金额:约6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数量,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三)根据租赁车辆保障公务的,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七)须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服务方案、汽车租赁项目报价、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等资料)一式三份递交到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13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树培,联系电话:0750—3992803。
特此公告。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