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台山公路局温泉养护中心关于国省道公路
安全隐患整治及路产修复采购交安设施。
(二)采购总价估算金额:20万元(以上费用包含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三)采购人:江门市台山公路局温泉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要
(一)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签订供应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型号将交安设施送至指定地点。采购材料(商品)品目、型号、规格及要求见下表:
(三)交通标志信息版面参照GB5768.2-2022的应用指南,使用的标志面板均为铝板,反光膜须为Ⅳ类反光膜,不含钢管立柱。材料符合交通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具体见设计图。因采购的项目较多,信息不详之处,烦请致电联系咨询。
(四)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为固定合同单价。
2.供货期内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时,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合同单价;供货期内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合同单价。
3.供应商所投交安设施报价为最终价,含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4.采购总价估算数量为2023年的需求总量,采购人分多批次采购,按季度进行结算。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资质。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2023年3月24日15:00前(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报价(上述表中采购材料含税单价)、服务承诺,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地点:江门市台山公路局温泉养护中心(台山市三合镇温泉开发区)。
五、供应商确定
采购方将根据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按照合理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5844470
特此公告。
江门市台山公路局温泉养护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