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外海大桥航标及附属设施维护服务。
(二)预算采购金额:16万元。(费用包含税费及日常交通费等,具体以合同价为准)
(三)采购人:江门市市区公路事务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日常维护外海大桥发光桥涵(柱)航标灯32座(盏),其中:大桥设4座发光桥涵标、主通航孔16盏桥柱标灯以及小轮通航孔12盏桥柱标,共32盏桥涵(柱)航标灯。
2.日常维护外海大桥发光桥涵(柱)航标灯配套的电池、电池箱、灯架、爬梯、平台、栏杆等附属设施。
3.每半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航标维护报告一份。
(二)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计算,服务期限1年。
(三)合同价格:供应商所报价为固定价,含税、含交通费等。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经营范围应通航水域航标的设置、迁移和撤除工作,恢复漂移、流失、损坏的航标相关业务。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需出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2023年2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截止。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报价(含税)、服务承诺,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地点:蓬江区建设三路10号江门市市区公路事务中心。
五、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将根据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和服务承诺择优选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3992903
特此公告。
江门市市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