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增强公路工作的透明度,稳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路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国家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新闻发布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新闻发布工作具有全局性、公开性,坚持正面宣传,坚持实事求是。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的设定和主要职责
我局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指定专人担任,负责局机关所有新闻对外发布。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负责我局新闻发布工作。受局主要领导委托,向新闻媒体发布我局工作和重大事项信息,通过公布有关信息与公众实现顺畅高效的沟通。
(二)新闻发言人根据需要可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回答有关提问,就我局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采访。
(三)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回答记者提问,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更改发布会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新闻。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重大决策部署、最新工作举措等。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我局的重大问题、仲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
第五条 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如有特殊工作或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举行。
第六条 新闻发布的准备工作
(一)日常例行的新闻发布的策划与选题,由新闻发言人牵头,研讨新闻发布有关事项。在此基础上,确定新闻发布的选题。
(二)全市公路系统重大、重要事项事件新闻发布材料,由相关科室草拟背景资料、有关材料交新闻发言人初审,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以市公路局名义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发布通稿。
第七条 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进行。
(二)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与内容,各相关科室采集信息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局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审批把关。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必须重新审批。
(三)未经授权,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新闻媒体擅自发布与我局工作有关的各种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