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公办函〔2017〕32号
市发改委、网络信息统筹局:
根据贵局《转发广东省发改委和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7〕374号)要求,经核查,我局无此类电子政务平台收费。
此函
附件:各地(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平台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
江门市公路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