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批复
江公办〔2022〕49号
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请示》(开路字〔2022〕75号)收悉。根据《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江财资〔2022〕19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中心减免7家承租户3个月租金,合共31950元。
此复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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