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江公安[2022]10
下属各中心、机关各部室:
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公路事务中心党组书记
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市公路事务中心各部室负责人、下属各公路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研究部署本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四)监督、检查、指导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五)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八)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有效使用;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