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由江门市公安局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互联网频道单位(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西环路383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60970)。
一、概述
2018年,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为市民群众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8年,为了贴近市民的需要,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完善平安江门网信息栏目,加强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对于重要政务信息以及局内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以及便民利民措施等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三是拓展“平安江门”和“江门公安”微信公众号的业务范围,为市民群众打造良好的公安机关移动互联网服务新平台。四是通过“江门公安”官方微博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公告。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公安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和流程,要求各单位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另外,以全市政府网站考核为契机,大力推进江门市公安局对外门户网站“平安江门网”的不断完善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努力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年内我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市政府网站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规范了各个栏目的发布工作,使“平安江门网”成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二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江门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8年,市公安局在平面媒体发稿1879篇,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三是进一步发挥官方微博、微信的传播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的传播优势,年内先后开展了“安全防范小提示”“我在岗上”以及“传递正能量”等话题,以及恶劣天气登陆期间交通路况直播,中秋国庆等小长假期间的江门高速路况直播等,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好评。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的平台传播,市公安局成功开辟信息公开新渠道,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有效引导社情舆论,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率有了显著提高。四是继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2018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及时发布不同时期公安中心工作的消息。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市公安局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各类信息50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涉及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市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对安全防范知识进行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工作对社会治安的预警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8400多人次,其中网站咨询700多人次,电话咨询300多人次,微信公众服务号咨询2300多人次,微博互动咨询5100多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交通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申请3宗,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规范要求,及时向申请人予以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安排1名民警承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目前我局无收取依申请公开方面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应诉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0宗。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主动公开方面,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19年,江门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到按要求并及时公开。二是做到定期培训、加强沟通,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细化信息公开分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