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由江门市公安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互联网频道单位(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西环路383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60970)。
一、概述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拓展公开平台,提升工作水平。为了贴近市民的需要,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完善平安江门网信息栏目,加强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对于重要政务信息以及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做到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二是着力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三是拓展“平安江门”和“江门公安”微信公众号的业务范围,为市民群众打造公安机关移动互联网服务新平台。四是在微博公告专栏即时发布信息公告。
(二)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市公安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和流程,要求各单位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21号)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同时,以全市政府网站考核为契机,大力推进江门市公安局对外门户网站“平安江门网”的不断升级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江门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7年,市公安局在平面媒体发稿1820篇,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二是努力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年内我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市政府网站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格式,强化警民互动,使“平安江门网”成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公安微博的应用,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有效引导社情舆论,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率有了显著提高。四是全面完善新闻发布制度。2017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及时发布不同时期公安中心工作的消息。
(二)依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市公安局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各类信息357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涉及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市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对安全防范知识进行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工作对社会治安的预警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24000多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500人次,电话咨询约250人次,微信公众服务号咨询4300多人次,微博互动咨询18950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申请3宗,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规范要求,及时向申请人予以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安排1名民警承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定:依申请公开应根据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方面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应诉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1宗。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主动公开方面,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程。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学习等方式,让我局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及时梳理,规范答复文书,准确援引法律依据,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解疑释惑工作,提高办理效率。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网民留言咨询答复工作,着力优化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发挥好警民沟通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