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江门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门”为总目标,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为落脚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全体民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17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江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诚苗多次听取关于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以及迎接省、市政府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的报告。《江门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专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市、区公安机关和局直各执法办案部门的绩效考核,确立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与《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江门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诚苗为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确定法制部门为专门的执法管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公安执法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创新管理,着力完善“民生警务”工作机制
(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服务标准化。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配合政府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工作,江门市公安局各相关部门克服困难,重点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整合压减和规范,简化办理流程,绘制和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图,同时,制作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作为规范指导内部审批行为的准则、清晰指引群众办事的要求,并推动行政审批标准按照“邑门式一网式”服务要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
(二)以“邑门式一网式”拓展服务便民新路径。将82项户政、出入境、交警业务下放72个镇(街)“邑门式”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全面完成进驻任务,月均办理公安业务16.2万件,约占“邑门式”业务总量的六成以上。打造江门公安“邑微警”微信服务平台,一期上线业务45项,涵盖户政、治安、法制、边防、消防、交警、宣传、情报等8个警种业务,二期还将把出入境、国保、科技信息化、网警、指挥中心等13个警种的91项便民服务纳入平台办理。目前,“邑微警”平台关注人数突破23万,进入全市微信公众号前五强,上线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业务139909件,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0%以上。
(三)以户政“三项制度”扩大惠民新渠道。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工作制度,加快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和审批进度。全市共受理异地人员换领补领身份证17742个,挂失身份证31314个;排摸无户口人员17214人,已完成户口登记13128人。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江门市公安局为探索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江门市公安局2017年制定了《江门市群众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和《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2份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上级文件布置的要求,相关程序和相关规定拟定,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江门市公安局对1983年至2016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17年12月29日,印发《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17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决定废止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涵盖或替代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对有效期届满的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积极推动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市局研究起草了《江门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在“平安江门”网上公开公布《江门市公安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格遵照《事项目录》执行。同时,还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对《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强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贯彻执行。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江门市公安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邑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在江门市公安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公安要闻、警务动态、各地动态、警方公告、警方提醒、网上服务等一系列政务、民生事项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每日社会治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 “平安江门”“江门交警”微博、微信,开设警民联系及问政专区等栏目,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对强化警务公开和警务规范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公安部、省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公安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公安改革,江门市公安局出台了《江门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向社会聘请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修订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为解决公安行政处罚案件中,江门各地处罚差异明显,同城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保障执法公平、公正,使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标准统一,江门市公安局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门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予以公开发布。该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包含8大类953项公安职权事项,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江门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江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查系统使用和操作的培训,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编制“一单两库”。根据公安机关法定职权、“1+3”清单及各单位市场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江门市各地公安机关确立了本单位的《随机抽查清单》。清单明确了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对象、抽查依据、抽查频次、抽查比例、抽查方式等。目前,江门市公安局共有抽查事项23项,蓬江分局17项,江海分局14项,新会分局17项,台山市局16项,开平市局19项,鹤山市局16项,恩平市局17项。三是大力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完成抽查事项覆盖率、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比例完成率的“三个百分百”。10月15日前,全市公安机关即按照市商改办的要求完成了抽查事项的全覆盖。截至12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下达抽查任务387个,完成检查数387个,所有事项均达到设定的抽查比例,其中市局完成检查数137个,蓬江分局完成检查数44个,江海分局完成检查数19个,新会分局完成检查数78个,台山市局完成检查数28个,开平市局完成检查数24个,鹤山市局完成检查数33个,恩平市局完成检查数24个。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完成联合抽查35次,参与联合抽查92次,特别是市局组织完成联合抽查11次,居于全市行政机关首位,市局和蓬江分局参与完成联合抽查21次,也居于全市前列。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在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等文件精神,市局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规定在编在职民警必须全部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未取得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年内,江门市公安局共举办2次基本级和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市公安机关共5000多人次参加考试。
(四)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市局采取执法巡查、飞行临检、阅卷核查等多种方式,以日常考评、每月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定严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年内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8次,确保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及时、科学、合理、有效,以考评促进规范执法。在考评中发现的执法存在问题,通过全市公安机关并要求办案部门落实整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行政执法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局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和多发易发的执法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和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规定执法活动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并将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地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江门市公安局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力,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督促和约束民警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2017年,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等本职工作,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依法保障公安机关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平安江门”网开设“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专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阳光复议,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全面提高执法主体依法行政能力
(一)注重执法能力培训。围绕提升民警的履职担当能力,开展全市毒品犯罪案件业务、交通警卫业务等警种专业培训班76期,举办警衔培训5期,基层实战训练班45期,培训民警11000多人次;开设江门公安大讲堂,邀请北京大学等知名专家教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国家安全形势、突发事件应对等举办专题讲座4期,拓宽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市局制定了《江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规定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每年应不少于两次,切实提高领导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江门公安宣传部门依托全媒体平台,突出时代特色,传递正能量,营造警民互通良好气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一是全面依托《五邑警视》电视专题栏目、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南方日报》、《南方法治报》、《江门日报》等省、市各级媒体资源,围绕四项建设、“飓风2017”“春雷.风暴”交通秩序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社会治安防控、交通秩序管理、队伍管理、规范执法等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二是依托“321”一线工作法的“法律在一线宣传”活动,积极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110宣传日、6·26禁毒日宣传和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宣传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法律意识。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工作机制
全市公安机关均设立法制部门,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职能,着重解决业务范围内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不断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2017年,江门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与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和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采取过硬措施,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和谐江门建设作出不懈的努力。
特此报告
江门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