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市公安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导向,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2023年确定为执法质量提升年,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23年,全市刑拘转诉率同比提升22.2%,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比下降62.90%,执法质量有所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责任倒查制度,全面推进未办结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未办结故意伤害案件、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击涉失踪人员被伤害违法犯罪等四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行动以来,未结案件办结率均为100%,破获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团伙案件213宗。加强对未结刑事、行政案件的积案清理,全市刑事、行政结案率分别提升6.39%、14.96%。二是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狠抓交警部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整治逐利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共查摆出6个方面共11个问题,逐一抓好整改。围绕违法实施罚款、趋利性执法、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等整治重点,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开展重点案件考评。抽取全市黄赌伤害类行政案件、未结行政案件及其他警情案件共1290宗进行阅卷评查,进一步规范重点行政案件的办理和清理一批未结案件。
(二)充分履职尽责,积极推动立法普法工作。一是积极推动行政立法工作。推动《江门市出租屋安全管理条例》纳入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已完成立法调研、起草、意见征集反馈等程序,提交市司法局审查。推动《江门市电动车出行管理条例》纳入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二是严格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将“平安义警”项目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完成事项公布、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制定《江门市公安局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关于调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货车、三轮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人民警察节、禁毒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反诈宣传日等节点联合市直其他部门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
(三)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强化智能化执法监管。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持续对违规警情、案件开展智能化监督。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平台送检案件13536次,公安批注数25290次,检察院批注数11595次;全市批捕率88.45%,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无不构罪不捕案件。二是健全复议应诉复核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依照程序办理复议复核案件。2023年,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57宗,复议案件4宗,出庭应诉案件5宗,刑事赔偿复议2宗,一批执法问题案件得到纠正。三是完善过错认定制度。出台《江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依法履职免责容错实施办法》,2023年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33人。四是完善分片包干法制服务制度。市局法制民警对所包干地区执法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加大重大案件、关键环节的审核力度,开展工作指导逾百次。
(四)加强法治保障,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年内,法律顾问团队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共350件,提出案件处理、合同文件审核意见共3524份。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2023年,主动公示行政许可13101条,行政处罚80315条,行政检查117条,未收到信息公开复议或应诉申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五)改进服务管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广人才签注政策、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工作,共办理人才签注1634人次、永久居留证95件,受到省公安厅贺电表扬。会同市委统战部优化华侨回国定居和登记(恢复)户口联办便利措施,减少4次跑动次数为1次,受到海外华人充分肯定。推动户籍业务“市内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工作调动等6个户口迁移事项和户籍类证明等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首创成立报废摩托车服务中心,提供电话提醒、上门收取及办理手续“一条龙”服务,共电话提醒9979人次,办理报废摩托车391辆。深入开展“办事不方便”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公安窗口服务态度差、服务大厅秩序混乱等问题,累计排查发现12类135项问题清单,推动整改120项。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案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经济犯罪案件697宗,立案501宗,破案192宗,总涉案金额人民币93.3亿余元,案件侦办工作多次得到上级批示肯定。
(六)加强民警法治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自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设“邑警大讲堂”和“无所不谈”所长学堂,组织4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法制民警送教上门84次。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组织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出台制度鼓励民警参加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每季度向全市公安机关传发执法典型案例。举办3期公安法制员攻坚培训班,累计培训360余人。大力培育法治公安建设先进典型,涌现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台山北门派出所等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小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公安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法治引领、规范、支撑作用。2023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共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51次,研究解决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加强对法治公安建设的督导帮扶,冯小钢同志亲自带队到蓬江公安分局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剖析结案率偏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法治理论学习,带动全警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将法治理论学习作局党委会等会前学法必学内容、警校必修课程,冯小钢同志先后29次主持召开市局党委会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重要论述,带动全警学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理念仍需转变。个别民警不重视法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的能力不足,对以审判为中心、执法规范化等理念的理解还仅停留在表面。部分办案部门对执法办案质效重视不够,忽略了对案件关键证据的收集和程序上必要环节,执法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民警法治意识、尊重保障人权意识淡薄,存在执法办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三是提升服务精细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窗口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对群众办事“推阻慢办”现象,有的窗口部门未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导致群众等候时间过长或多次跑动。面对政府治理方式的不断创新,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需再深化、再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公安局将以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门、法治江门。一是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执法办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建立案件抽查走访工作制度,对重点案件开展常态化抽查工作。二是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对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大力推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提升民警实战应用能力。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作,推动“一站式”办案模式落地见效。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重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审批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让群众办事、办证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