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形势任务要求,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统筹规划,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年内,先后召开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共45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有关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的部署要求。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高效实施。坚持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各警种部门执法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对执法信息化建设、办案中心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述职工作。建立江门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机制,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和年度考核工作,将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创新服务管理措施,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打击治理电诈犯罪“预止宣打”工作机制,研发“邑安”反诈小程序,将全市75%以上的常住人口、超过360万人纳入预警保护范围,居民人均预警量、见面率均居全省首位,全市电诈警情同比下降26.4%,是全省最早实现“电诈警情、案件,诈骗警情、案件,刑事警情、案件”六项指标全面下降的城市。建立打击街面盗抢犯罪“三侦同勘”工作机制,盗窃警情同比下降21.8%,“两抢”警情同比下降30.6%。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和无毒城市创建,恩平禁毒重点整治顺利通过省验收。深入开展“海啸”“清湾”专项行动,共侦破涉走私案件125宗,查扣“大飞”等非法船舶155艘、走私物品2980吨,进入江门辖区的“大飞”日活动量大幅减少。牵头侦破湛江“9.0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打响全省公安机关严打突出刑事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一枪。二是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逐步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成公安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年内共计划抽查任务23个,完成率100%;开展本部门抽查17项,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6个,抽查企业117家。建立完善涉企服务机制,坚持“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编制5大类、179项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推出放宽两类流动人员居住证申领条件、企业办理港澳商务备案和涉外单位备案“零跑动”等10项惠企安商措施,依法制定7类涉企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512个,该服务企业机制荣获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二等奖。创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5+N”联合调查机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9.85%、16.62%、23.48%。创新推行“社区交通警务”新模式,深入社区听取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不断改进接处警服务,完善警情回访和问题通报整改机制,110接处警工作满意度升至全省第一。三是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自主研发涉疫信息系统,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工作,圆满完成一系列重大疫情应急处置任务,与检法机关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有力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局。四是切实开展校园安全防护工作。每天抽调1180余名机关警力支援校园安保勤务,建成校园最小应急单元1332个,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整治,与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前科人员、不合格保安员排查,有效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创新党建队建、群防群治、网格警务等方面的基层治理新路径,新会睦洲派出所、古井派出所和台山广海派出所夯实群众工作根基,防范化解矛盾工作突出,被省公安厅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六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社会公开各警种部门普法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禁毒、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等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三、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改革,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执法监督管理攻坚战。将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健全法制审核机制等六项主要工作任务纳入执法监督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执法大监督格局。二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制定规范受案立案工作、刑事案件管辖分工、侦办走私冻品犯罪案件等15项执法指引;出台案件审核工作规范,将法制部门案审范围从原来的7个环节扩充到21个,进一步完善“两统一”工作机制。三是研发“邑警汇”系统。针对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研发集警情监测预警、办案支撑服务、案卷审核共享等功能的“邑警汇”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从警情分流处置到案件办结的全流程智能化监督管理,自动排查、及时预警各类执法突出问题,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发挥了显著的促进作用。系统启用以来,警情分流超期同比下降33.3%,警情“降格处理”同比下降45.9%。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专班、专人、专业、专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四专”工作机制,建成“一站式”取证救助专区8个。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进一步规范重大刑事案件通报及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见,制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等重大警情、重大案件,立即通报检察机关,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综合分析我市近几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的新形势,积极探索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创新举措。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严格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规定程序。年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各类招标文件、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共380件,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六是推进智能化办案场所建设。年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出所办案区等10个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夯实执法办案硬件设施,规范执法办案工作。
四、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着力锻造新时代过硬公安铁军。一是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10个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队伍中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监督管理防线。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业务技能训练。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正行政处罚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知识等系列讲座,曝光典型案例、组织民警旁听庭审、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不断强化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创办“邑警大讲堂”,聚焦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打击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每月邀请各专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培训共10场次,受训民辅警2300多人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八大专项行动”等公安中心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实战练兵,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举办各类训练班625期,培训民警2.6万多人次。三是鼓励民警自我提高法律素养。年内,全市106名民警参加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落实考试结果运用。出台激励机制,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民警学法自觉性。
2021年,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执法为民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2022年,市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公安建设水平,努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