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精神,经过相关单位推荐申报以及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认真评审,拟对1名江门市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人物予以表彰奖励。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向绍彬,男,34岁,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巫山县两坪乡华家村2组,为开平市东汇城三楼空间站酒吧保安。
先进事迹:2024年8月31日凌晨4时30分许,34岁的向绍彬在下班途中看到两名女子在东汇城门口附近哭泣,交谈后得知她们有一名女性朋友现在开平城市广场,情绪极端,有随时跳江的可能后,向绍彬立即陪同两人打车来到城市广场劝慰,并在女孩跳江后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江中进行施救,最终溺亡。
鉴于向绍彬在危急关头中,为救助落水者而献出宝贵生命的事迹符合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对向绍彬予以表彰奖励。
从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为公示时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江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电话:0750-3260431。
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