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
江门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在4月24日14:30组织开展。
二、测评地点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三、测评方式
使用手机登录小程序进行心理问卷筛查测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14:00到达测评地点,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2.测评使用手机登录小程序进行,考生需要携带个人手机,请确保手机网络正常和电量充足。
3.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测评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测评报到地点不提供停车,请考生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报到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