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二条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现公告体检到期的驾驶人名单。
现将体检到期的驾驶人名单在 “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 jiangmen.gov.cn/bmpd/jmsgaj/tzgg/jndex.html)公布。按“Ctrl+F”键,输入需核查姓名进行搜索查询。车管所咨询电话:0750-12123。
附件:临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人员名单
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