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证达到体检期限的,驾驶人需及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对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期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管所将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现公告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名单。
每批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人员名单在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gaj/zwgk/tzgg/index.html)公布,请注意查询(进入附件表格后,按“Ctrl+F”键后输入需核查姓名进行搜索查询)。车管所咨询电话:0750-12123。
附件:1.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注销人员名单
2.逾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人员名单
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