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江门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合同诈骗的方式骗取多家公司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接到报案后,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马上进行立案侦查。随后,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霍某棠、霍某枝、梁某信。2013年8月1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上述3名主犯分别获刑12年6个月到14年不等。但另一名主犯罗某(男,37岁,肇庆怀集人)一直在逃。
案件虽顺利审判,但经办民警还是心有不甘和遗憾,因为另一主犯罗某仍逍遥法外。罗某此前因盗窃被判刑,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多年来,办案民警从未放弃,一直坚持走访、排摸,多方式、多渠道排查罗某下落,并多次到罗某住地蹲守。此外,还耐心和罗某家人沟通,劝其敦促罗某投案自首。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将近十年,而罗某的形迹一直未出现在侦查员的眼中。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组织专门力量对该案全面进行了信息摸排、梳理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开展强力攻坚。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获取了“罗某在怀集县怀城镇出没”的重要线索,于是立即安排精干警力赶赴肇庆怀集展开追捕。 2022年1月5日凌晨,在怀集县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办案民警成功抓获罗某并将其押解回江门。 经审讯,罗某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该案4名主犯全部抓捕归案。